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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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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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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

據日本時事通訊社27日報道,中國政府在1950年的外交檔中曾使用「尖閣諸島」,並認為「尖閣諸島」屬於琉球(衝繩)的一部分。據稱,時事通訊社已經獲得該外交檔的原本影本。日本外交部門正在確認文檔的真偽。
  
報道指稱,這是首次發現記載了中國政府不主張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並認為釣魚島屬於衝繩一部分的文檔。這份外交文件是《對日和約中關於領土部分問題與主張提綱草案》,寫於1950年5月15日,現存於北京的中國外交部檔案館(外交史料館)。該領土草案的有關「琉球歸還問題」的部分中,使用了「尖頭諸嶼」這一名稱,與日方從戰爭前開始使用的「尖閣諸島」意思相同。這說明中國當時並未表明「釣魚島是台灣一部分」這一主張,可以證明至少在1950年代時,中國政府還認為釣魚島是琉球的一部分。
中國政府首次提出釣魚島屬中國的主張是在1971年12月,從那以後,中國政府一直主張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屬於日本戰敗之後應該歸還的領土範圍內。日本時事通訊社指,「這份現在沒有對外公開的領土草案文件有力地證明中方主張互相矛盾。」  
............................日炒「檔案」於事無補
  
針對以上日本媒體的報道,中國外交部迅速作出回應。中國駐日大使館發言人楊宇12月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就中國政府的外交文件中曾經寫到釣魚島屬於琉球一事表示,他本人並沒有親眼看到過這份外交文件,即使存在這份文件,也不會改變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華春瑩表示,中國對釣魚島主權有充分曆史和法理依據,反複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
  
筆者認為,上述中國外交部的文件如果是真,也僅僅只能證明當年外交部還是沿用了戰前日據時代的地圖,還沒有對日本自甲午戰爭以來用武力侵吞我國領土的罪行進行徹底清算罷了。加上這份文件屬於未公布的草案,根本不具有國際法的效力,對日方聲稱擁有釣魚島領土權毫無幫助。
  
事實上,無論戰前抑或戰後,在日本發行的許多地圖中,對於釣魚島列嶼的主權歸屬的標示亦顯得極不明確乃至混亂。例如,由日本地圖學會編著、日地出版株式會社於1956年出版的《新修日本地圖》;以及1966年由日本人文社出版的《日本總圖》,都沒有把釣魚島列嶼或尖閣列島收入版圖。

又如1968年由上原弘安發行的《琉球列島概念圖》,內中雖有尖閣列島字樣,但在釣魚島列嶼的位置則標作「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大正島)」,用的是中國命名。類似這樣的例子還可舉出很多,日本政府又將作何解釋?
  
由於釣魚島列嶼位於琉球列島和台灣之間,它是日本在侵占台灣之前將其秘密竊取的。因此,對於該列嶼主權歸屬的認定,存在一定的複雜性,這點從以上中方和日方的地圖和文件中都有所反映。對此,筆者認為必須從現有的曆史文獻、結合相關的國際法考察中方和日方持論的法源(即領土所有權的法律來源),並不難辨明釣魚島列嶼的主權歸屬。筆者始終認為,國際法中關於「發現、命名和利用」而擁有的「原始權利」才是取得領土的最重要的法源,後來者用武力占有並不能改變這種法源,釣魚島問題即屬於此類。
  
據《順風相送》記載,中國人在1403年前後便發現和命名了釣魚島列嶼,在明清兩朝長達500年間,中國的王朝曾派出24次冊封使前往琉球冊封中山王,在冊封使留下的《冊封使錄》中,有大量文字記述他們利用釣魚島列嶼的史實。1562年由抗倭名將總督胡宗憲主持出版的《籌海圖編》,進一步將釣魚島列嶼作為防倭要塞劃入福建省沿海版圖:清代由乾隆皇帝欽準的《大清壹統輿圖》,亦將釣魚島列嶼劃入版圖,視為中國領土。證明中國人幾百年來一直不簡斷地使用釣魚島列嶼,其所取得的「原始權利」始終沒有喪失,也沒有放棄。這就是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嶼的法源。
  ...............「證據」難撼法理基礎
  
根據《奧本海國際法》第五章「國家領土」中關於領土取得的定義:「占有和行政管理是使占領有效的兩個條件」,但在18世紀以前,「這兩個條件並不被認為是用占領方法取得領土所必要的。雖然在大發現時代,各國也並不主張發現一塊過去無人知悉的土地就等於發現者從事探險時所服務的國家已經用占領方法取得了該土地,但是占有常常只具有象征性行為的性質。」
  
按照以上《奧本海國際法》有關領土取得的定義,中國對釣魚島列嶼領土權的取得完全適合國際法中的「先占」原則,這一原則也可以說是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嶼領土權的法源。而日本聲稱擁有釣魚島列嶼卻沒有任何正當性的法源。至於日本憑借戰爭和武力從中國所攫取的種種領土權利,也早經由二戰時期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剝奪。日方提出的那些「證據」,根本無法撼動中國領有釣魚島列嶼的事實和法理基礎。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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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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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Re: ......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 日

吾好話釣魚台,連沖繩都吾系日本
日本狗死霸爛霸只有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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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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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Re: ......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 日

吹鳩漲呀?夠薑派d垃圾軍打鳩人吖苯?睇撚死妳呢d支那人冇撚用,貪污蝦自己人就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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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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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Re: ......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 日

乜你未死咩?出來吠下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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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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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Re: ......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 日

全國支那人貪污腐化,道德敗壞,支那狗西qq百靈狗又只懂認賊作父,支那人真係夠哂折墮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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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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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Re: ......中國從未放棄“釣島權利”2012-12-31 07:07 來源:大公報     Post time: 1 月 12 日

事實上,無論戰前抑或戰後,在日本發行的許多地圖中,對於釣魚島列嶼的主權歸屬的標示亦顯得極不明確乃至混亂。例如,由日本地圖學會編著、日地出版株式會社於1956年出版的《新修日本地圖》;以及1966年由日本人文社出版的《日本總圖》,都沒有把釣魚島列嶼或尖閣列島收入版圖。

又如1968年由上原弘安發行的《琉球列島概念圖》,內中雖有尖閣列島字樣,但在釣魚島列嶼的位置則標作「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大正島)」,用的是中國命名。類似這樣的例子還可舉出很多,日本政府又將作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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