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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Y
註冊: 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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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Post time: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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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知道係呢度問呢個問題唔係几合當,不過又唔知響邊度問好, 希望各位比o的意見, 謝謝!
如果響一個公開場所(比如:街道)影咗張相, 但張相裡面好清楚地影倒一個人(唔理係有意定係無心影到), 然後將果張相公開出來(比如:up 上dcfever)而又比果個人見到,咁唔知會唔會比佢追究俏像權呢?
多謝你地o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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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
註冊: 20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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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問題 Post time: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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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中無肖像權呢個概念。
就算有﹐單純公開都未必可以做o的咩﹐除非對方用該肖像獲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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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Y
註冊: 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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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問題 Post time: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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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
好多謝你o既意見.
既然係咁,怎解有時見到o的公開o既相會係對眼 度打o的格仔o既?
仲有就係假如螺張相去參加一o的比賽而又得到獎品或獎金,咁又算唔算獲得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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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
註冊: 20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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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問題 Post time: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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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有可能出現誤會o既情況下﹐公開相片時打格係一種保障。
例如報紙報導一個有關中年男士易患某種病o既調查時﹐為o左俾一個即時o既印象讀者﹐會用上一張中年男士o既相。
而相中人唔係調查中o既對象﹐亦未必係患者。如果直接登出樣貌﹐就會形成影射o既效果。
而對疑犯亦係﹐因為未定罪﹐如果係報導入面登出疑犯樣貌﹐對佢唔公平。
我唔係法律界人士﹐而且香港係無針對肖像權o既法例﹐我話o既「就算有」都要睇法例係點﹐似乎唔可以就咁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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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Y
註冊: 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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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問題 Post time: 11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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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
好多謝你o既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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