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lex
知名模特兒 Gigi Hadid 已不是第一次,在未經許可或沒有引述來源的前提下,擅自取用別人拍攝自己的照片而被起訴。然而今次事件具爭議的地方是,若然照片是由「狗仔隊」拍攝(意即帶有隨拍甚至偷拍的成分),版權法應該是用來保護拍攝的一方,還是被拍攝的一方?
▲被控侵犯權版的相片,現已從 Gigi Hadid Instagram 專頁上移除。(Gigi Hadid Instagram 截圖)
今年 1 月,一家名叫 Xclusive-Lee 的相片代理控告 Hadid 侵犯版權,將它們其中一張照片發布到她的 Instagram 專頁上。然而,Hadid 的律師團卻試圖以嶄新的觀點解讀版權法,反駁控訴。
Hadid 的律師團聲稱 Hadid 並未侵犯權版。他們聲稱 Hadid 拍照時主動擺甫士、也有經過刻意的裝扮,貢獻了版權法旨在保護的許多元素。她是主導創意的人,而不是攝影師。此外,她在張貼之前先裁切了相片。律師團聲稱,她將追隨者聚焦在她的姿勢和微笑上,而不是攝影師的構圖。
具有爭議的照片已從 Hadid 的 Instagram 專頁上刪除。據資料指,照片的拍攝地點為紐約市街頭,Hadid 當時身穿牛仔服套裝。該照片為她帶來 160 萬個讚好。
眾所周知,在通常情況下,攝影師在按下快門時,其作品已受到版權法的保護,其他人必須得到許可才能使用。不過,法律上也容許其他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相片,其中一個條件是非商業用途。有意見認為,Hadid 的律師團正利用這一點作出反駁。他們聲稱 Hedid 只是將照片轉發到她的 Instagram 頁面,當中沒有明顯的商業利用。反觀相片的攝影師卻顯然在利用 Hedid 的受歡迎程度而賺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