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Owen
將潛望鏡的屈折式光學設計用於相機上可以追溯至 19 年前的 Minolta DiMAGE X 輕便相機,這種新穎的光學設計的出現令相機變得袖珍化,無需在機身外打造凸出的鏡頭就可以在機身內部做到變焦功能,在之後的旅行便攝機,以至是三/四防相機都可以找到其蹤影。不過,要將屈折式光學設計用得出神入化的,反而是手機生產商,可是在一眾手機品牌中,惟獨 Apple 製造的智能手機從未用上屈折式光學變焦鏡頭,更要到今時今日才為這種鏡頭設計方式註冊成為專利。
現時強如 Apple iPhone 12 Pro 雖設有三支鏡頭,但是這三支鏡頭(超廣角、廣角和長焦距)都是獨立設計,中間的焦距需要由數碼變焦模擬,對畫面質素有一定的影響。然而,在 Apple 今次提交的專利上,看到 Apple 所要求的,只不過是一支 3 倍光學變焦鏡頭,可是就擁有較大的 F2.4(或以上)光圈,如果以過往 iPhone 12 的 26mm 廣角鏡計算,日後新 iPhone 改用新的 3 倍潛望式鏡頭將會擁有 26-78mm 等效焦距範圍,從攝力上會稍勝於 iPhone 12 Pro 的 52mm F2.0 遠攝鏡或 iPhone 12 Pro Max 的 65mm F2.2 遠攝鏡。
當然,Apple 日後若改用這種 3 倍潛望式鏡頭也並非沒有取捨的。首先,潛望式鏡頭通光量比一般手機定焦鏡頭的差,像 Apple 是次提出的 F2.4 光圈,仍然比 iPhone 12 系列現有鏡頭的光圈細,需要提升感光元件的低光拍攝效能才可以拉近與現時 iPhone 12 系列在畫質上的距離。第二,新註冊的鏡頭仍未解決 iPhone 望遠能力不足問題,對比一眾 Android 機的 10x 光學變焦鏡頭,Apple 這次「遲來的專利」似乎只是為日後的手機增加話題吧。
來源: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