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社會普遍存在一種理解,認為傳送「私密相片」充其量只是道德問題,未必涉及法律責任。不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執行,其中第 80 條針對「傳播淫穢信息」的規定,作出了相當關鍵的調整:不再區分公開或私密場景。換言之,即使只是透過私訊,向單一對象發送淫穢內容,只要行為被查證屬實,亦可能構成違法。
今次修例,明確將「利用信息網絡、電話或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一概納入治安處罰範疇,不論是微信群組,還是「一對一」私訊,均在規管之列。在處罰層面,新法亦列明較為清晰的罰則標準:情節較重者,可被處以 10 至 15 日拘留,並可併處 5,000 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者,則可能面臨 5 日以下拘留,或 1,000 至 3,000 元人民幣罰款。
新條文公布後,輿論迅速出現分歧。有聲音質疑規管是否過於空泛,例如夫妻或情侶之間的私訊「情趣相片」是否也可能被納入執法視野;亦有人擔心,這類規定會進一步加深公眾對私人通訊「透明化」的疑慮。而《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在微博上表示,大家應避免過分或片面解讀新法。他指出,夫妻、情侶之間透過影像的點對點示愛或調情,理應不屬於「傳播淫穢信息」的規制對象。
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