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_cool_hk2002 於 2011 年 12 月 13 日 上載

【包蜻天】

「包青天」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0日),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肥東人),中國北宋官員,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曾任龍圖閣學士,人稱包龍圖;又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卒諡孝肅,贈吏部尚書。

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王。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黑子」、「包黑炭」。

包拯生於北宋真宗咸平二年(西元999年)四月十一日,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丁卯科進士。

初任建昌知縣,後任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詐騙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開封府尹,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樞密副使)

包公於宋仁宗趙禎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四日,病歿於開封,但有人懷疑包公是遭到毒殺。宋仁宗趙禎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追封他為禮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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