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個別網友說本人利用「麵包蟲」作餌誘,並以鐵線固定,使雀鳥可能吞下利器身亡.....作出對本人不實的言論和人生攻擊.互聯網普及以來,一直都經常有人於網上惡意作人身攻擊,當中言論或涉及誹謗。 然而,網上言論全受法律管制,與現實世界無異。 當有人觸犯法例時,控方可要求網站交出留言者IP地址,然後根據IP地址及使用時間,向互聯網服務供應者(ISP如Netvigator, HKBN等)要求提供IP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及住址。 在公開的網站平台上發表誹謗性言論,在法律上皆被視為「該言論須已被公開 (must be published to third party)」。 誹謗內容若以公開形式發出,例如報刊、雜誌、告示,互聯網如討論區、網誌中公開顯示,將被視為永久形式誹謗,並可被判監2年及罰款。根據過往案例,誹謗罪成要賠償過百萬元不屬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