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佬 於 2005 年 3 月 10 日 上載

那過了,是吧!

我完全無意要拍呢對小情侶!只不過佢哋走進了拍攝範圍而不自知。等下再拍,看看人家釣魚。但呢位小朋友啲行為動作越來越那過。使我聯想到春天街上「發情的流浪狗公」!這裏是海濱公園哦!我跟佢哋相距只約5、6個人的距離,佢哋身後長椅坐有公公婆婆、幼兒和媽媽。



那過了!也許我亦是!同我一起的朋友話我「小氣」,因佢哋阻了我拍攝,所以我咁做。我不是道德重整會會員,我也年青過,我唸佢哋找棵樹幹或大柱背後是否會好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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