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愛的創意婚紗照片 - 我常常在想 可以有另一種可能性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張在網上流傳的婚紗照,相中男女主角分別戴上熊貓及小熊頭套,女的坐在超級市場手推車上讓男士推著走,非常可愛的。(下圖)

The above reference is NOT my work but viewed from interenet one day which is originated from You Can’t Be Serious Blog in Australia.

隨心而行

這影像一直留在腦海裡,直至半年前,我把這張照片,給了一對今年結婚的小情侶看,不看還好,一看便心動了,心動之餘還馬上行動,找了全球最可愛最上鏡的熊臉,馬上立即安排拍照的時間了,由於他們早前已經拍了另一輯婚紗照,所以,對於今次有機會讓人評論不知是否他們的婚照,他們完全覺得不是問題,有時候,做人是不應太執著的,正如教主steve所講,只要跟隨自己的心意,是最重要的,於是,我們便展開了今次的旅程。

變幻原是永恆

原本,我們的計劃是...一個藍天白雲襯托之下、以綠草如茵的大自然為背景,可惜,大家還沒有正式上路,天已經開始下雨,不多久,雨下得非常大,雨大的程度讓我們以為是黃雨警告,眾人都沉默了好一會兒,畢竟,今次一行十多人,計劃多時而又不能改期,大家的眼神,果然是瞄向正吃東西的我,我一邊吃,而我的眼神始終沒有看他們一眼,就說了一句:「去機場吧~~」

沒錯,這句話,我感覺到每一位在場人士有一種從絕望中找到曙光一樣,就這樣,主題曲一下子就由「在綠悠上的草」變成「穿着頭套去旅行!」,哈哈,人生果然是變幻無常,而我很快亦吃完我的麪包,出發去了。

引人注目的兩隻小動物

浦甫去到了機場,跟我們原先想像的有很大的差距,我們很怕會被工作人員會趕走,原因可能是非人類不內能進,當日,天氣實在是太陰沉了,工作中的人心情肯定有點糟糟的感覺,正因為如此,在機場中看見這兩隻可愛的熊時,大家已經忘了其實他們兩隻根本就不是同類,而卻沒有問:「他們為何可以結婚呢?」這一類問題,無論是等著上機回家的遊客,還是年青美艷的妙齡空姐,大定的目光都不期然地被吸引而望過來,而且越行越靠近過來,右手則從包包中拿出小小的iPhone,拍下這個美好的時光,我記得,有好些遊客更走來要求合照,幸運的是,生果日報的狗仔隊因為他們不是明星而失去興趣,而當日又沒有港聞版記者在去,至今回想起來,真是非常幸運,要不然,明早的頭條便是「熊貓小熊大鬧機場」。

最後,我們有去到地勤的櫃檯,要求一起拍照,希望可以拍到那種出發旅行前check-in的感覺,我看得出,她們其實是心裡非常參與,礙於他們知道,人生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夠隨心而行,尤其是在眾多屏監視器的機場,最可怕的是,機場特警以為他們有其他企圖而將他們捕獵。

說來,大家會覺得我又在胡說八道,是的,創意就是不外乎胡說八道,胡亂去嘗試、去享受、隨著內心而行,而每個人,都應當有他自己的創意,因為每一個人都擁有他獨有的靈魂吧! 下次你們也可以試試不同的方式去拍照,攝影不就是要去玩的嗎?

謝謝當天的新郎及新娘,還有他們一班熱愛攝影的朋友們,雖然下著雨,還是能夠感受到大家的那份熱血!!! 

最後,還是要恭喜 Mavis + Lam,預祝你們新婚快樂!!! 看看下圖就知當日我們是如何人強馬壯~  

\(^O^)/~

p.s 還想多看一些照片嗎? 可以按以下結連 (包括前半部有樣貌的及下半場熊仔主題的都有): http://terencepang.hk/

後記: 剛上床準備去睡之際,突然想起這首歌的MV,是宇多田光非常有趣的一個音樂電視,每次看完後我總覺得創意可以是無限的,也許這就是創作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容許我分享給未看過的朋友看吧! (記得留意一下細節)

分享感想
  • Brian Tam
    @2012-02-13 00:37:12
    理解~批評很多,異見更多,相信樓上的心理壓力也不少,在下亦然~

    我個人認為,從婚照來說,連樣都看不到,這總不較討好。
    始終還是兩人之間的事兒,客人喜歡的,做攝影師的能做便做吧!這個能理解的。

    但在商言商,極其量gimmick而已,我個人認為這不覺得是什麼創意,可能造型上有點變化,
    從藝術角度,天馬行空的想,可以話係National Geographic 真人版,動物相愛等等....

    但從文章的分享角度而言,純粹分享而已~
    只不過文字或主題上有點問題,總算不上婚禮、婚照吧~
    主題上極其量編訂為個人或生活照等可以讀者們會較接受,

    要去到引伸抄襲等行為,我不在此作任何言論深化矛盾。
    開心的,便多看兩眼,
    看不順的,頂多往後不再看他的作品而已。無傷大雅~

    什麼creative....什麼讀藝術等、什麼從事廣告、什麼明抄暗抄....
    不妨放眼多看一點,退一步看世界,多點分享,生活更好


  • Bill_Hurter @2012-02-10 11:50:35
    “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到宇多田光的MV中, 都有熊仔頭出現過呢?”, 有呀, MV中 3:55-3:58, 5分幾鐘MV入面佔三秒咁多囉….好利害呢
    唔知大家又有沒有留意到廸士尼樂園都有熊仔頭出現呢?仲係人扮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Terence Pang
    @2012-02-10 11:03:01
    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到宇多田光的MV中, 都有熊仔頭出現過呢? 哈哈哈哈。
  • knoy0700 @2012-02-08 23:13:45
    01.我們不如回去http://www.youcantbeserious.com.au/blog/2011/05/31/if-you-go-down-to-your-local-construction-site-today-youre-in-for-a-big-surprise/
    再看一次是如何一回事︰人家那個flow都不會由第一張笠住個頭笠到最後一張是吧?至少全個過程大家有個概念知道邊個打邊個。
    02.好,看一下現在的「創意」是什麼,應該是叫對新人由第一張相笠住個頭笠到最後一張。有人開玩笑說「人頸以上的部份=靈魂,人頸以下的部份=肉體,人頸=靈魂肉體的交界」,看來這個所謂「創意」就是指「蓄意毀滅相中人的靈魂」,靈魂沒了,感情感覺在哪?。
    03.如果有個攝影師對我推銷此等所謂創意,我除了會有被耍的感覺,心裡也會質疑這攝影師的水平。
    04.大家都應自身學習練習建立一套自己的審美標準,而不是靠人云亦云,這樣才不至於讓自己不知不覺做了傻事。
  • Bill_Hurter @2012-02-08 22:16:38
    講漏左呢, 我比girl friend睇呢輯相, 話不如同佢照樣影一輯, 佢耍手擰頭兼詐哂型話: 「乜我個樣真係肉酸到唔見得咩? 定係你當我係嫌疑犯呀?」
    係喎, 好似嫌疑犯真係唔比得人見架?係咪呢?
  • Bill_Hurter @2012-02-08 21:54:41
    其實呢 , 兩個”公仔頭套”係周街都有得賣定係特登”訂造”for呢輯相呢? 如果周街都有得賣, 咁咪即係好似人著衫咁, “撞衫”呀; 但係如果係特登”訂造”for呢輯相就可能真係…..

    不過呢, 我街邊未見過有呢兩隻一模一樣的”公仔頭套”賣囉….

    又其實呢, 兩個”公仔頭套”遮哂兩個人樣, 我點知係咪一男一女結婚呀?冇樣睇可能係男同男、女同女…..兩個”公仔頭套”又點分邊隻係男, 邊隻係女…….
    又又其實呢, 有關方面已評定呢篇文章、相片係「編輯推薦」, 即係咪可能肯定左冇乜大問題卦?
  • Chuman1029 @2012-02-08 21:47:24
    @n1g2t3d
    所以小弟咪話係用詞之故囉!Terence都冇講過係佢自己嘅創意吖,要據為己有佢就唔洗referencing啦。
    的確Hailey喺文中冇用到creativity或creative呢個字, 但有講係"My crazy idea"喎,但戴公仔頭影相呢個idea好多人做過啦,以你嘅邏輯,Hailey影果輯相都係抄襲啦。
  • n1g2t3d @2012-02-08 20:28:39
    @Chuman1029

    你又話明?你係外國出世中文差理解唔到定點?

    我睇哂你條LINK,我點解要去留言話佢抄襲?個攝影師冇一隻字包括標題係佢呢輯相係佢自己既創意(CREATIVE),之前有無數人做過又如何?佢冇標明係自己既CREATIVE,即係冇將人地既創意據為已有。

    如果你真係讀相關既野,你應該知道我地呢一行,"CREATIVE" (即創意),可以係adjective,亦可以係NOUN。

    响呢度既呢個標題,不論係ADJECTIVE 同NOUN,都係霸佔左人地既CREATIVE。
  • Chuman1029 @2012-02-08 19:19:54
    @n1g2t3d

    明白你的觀點了。

    那麼請你再到這裡留言指 Hailey Bartholomew和Andrew Bartholomew抄襲吧!
    http://www.youcantbeserious.com.au/blog/2011/05/31/if-you-go-down-to-your-local-construction-site-today-youre-in-for-a-big-surprise/comment-page-2/#comments
    因為在他們之前早就有不少人用過這種方法拍照了
  • n1g2t3d @2012-02-08 15:32:34
    @Terence Pang :
    要評定相片、錄像、電影、歌曲等是否法律上抄襲/侵占版權,要上法庭才可以有專家鑑定那些點是抄襲了,計算抄襲了多少才可判決。例如SAMSUNG GALAXY 同IPHONE 咁。

    但對於一般羅大眾,沒有專業鑑定既智識背景下,抄襲同"靚唔靚"一樣,係一個主觀感覺,但也是一個大眾定義。即係普羅大眾都覺得林志玲係美女,普羅大眾都覺得你係抄,你都可以死口話林志玲好醜,死口話自己係原創一樣。


    在你的CASE 沒有假設,沒有人理會你之前睇左幾多張"REFERENCE",冇人理會你之前係咪睇過其他畫面相似但目的不同的照片。

    總之你件WORK 出黎係結婚用照片,咁o岩又有人先過你做,咁o岩你地既概念一樣。冇人理你之前做過幾多野,你都係抄。砌詞就是狡辯。
  • Terence Pang
    @2012-02-08 12:15:48
    討論題: (假設)

    1. 假設呢個"Terence Pang"在拍攝呢套照片之前,只看過他放上來的一張reference相, 那他是不是"抄襲"呢? 如果是, 那這種"抄襲"是否不可接受? 又是否完全沒有「創意」呢?

    2. 假設原相作者在拍攝他的照片之前,有看過一張兩個人戴著公仔人物頭套的照片(可能不是婚紗照片),那又是否"抄襲"呢?

    歡迎發表意見。
  • Chuman1029 @2012-02-08 11:31:14
    @n1g2t3d

    首先,小弟說自己在英國讀書只是一個背景陳述,若大家學習背景不同,先澄清只是有助表述而已,沒覺得有什麼值得自居,點解你會認為小弟自居呢?就如若此事件美國發生,在表逹前,小弟同樣會先說明小弟在英國讀書,對方若是美國人,一定不會認為這是自居的表現喇。

    小弟在之前的留言已概括Terence這做法廣義上也是一種抄,但在列明Reference的情況下,小弟認為這做法不是問題。惡劣的抄襲行為是用了別人的方法卻說成自創。

    相信主要問題出於文章標題「我最喜愛的創意婚紗照片」的「創意」,小弟認為這只是用錯詞彙之故喇!
  • Bill_Hurter @2012-02-08 10:49:26
    其實呢, 有冇人呢, 睇過「Fever 達人」使用規則呢?

    http://www.dcfever.com/column/rules.php

    有幾條呢,好似:
    3.「Fever 達人」由編輯邀請及網友申請兩種方法產生,成為「Fever 達人」期間,達人需遵守使用規則的相關規定。
    5.「Fever 達人」性質為專欄文章,以分享心得及經驗為主,請勿加入商業推廣、促銷、政治宣傳、人身攻擊等訊息。
    10.請勿宣傳其他網站之內容及活動。
    11.文章之相片及文字需符合香港版權及有關條例之規定。
    14.達人不能以任何方式令「Fever 達人」或 DCFever.com 聲譽受損。
    15.如未有遵從以上規則,將有可能暫時或永久移除有關文章及停止「Fever 達人」資格。

    咁呢,Terence Pang 發表過15篇文章:

    http://www.dcfever.com/column/info.php?id=163
    但係呢 ,好似下面文章好多都唔關攝影技巧咁:

    - "Summer Song x 夏天的意義" 個人影像展覽及照片募集活動<----宣傳其他網站之內容及活動 ?
    -由今日起到九月三十日,免費網上觀看整部《那些在台北發生的事》<----宣傳其他網站之內容及活動 ?
    -人像攝影感動人心的旅程 《那些在台北發生的事》放映會+人像攝影分享會<----宣傳其他網站之內容及活動 ?
    -由3 idiots (作死不離3兄弟) 到Steve Jobs 給我的啟示<------商業推廣、促銷 ?
    -平行時空下的約定 - 想像空間的美麗呈現<--------性質為專欄文章,以分享心得及經驗為主, 有冇呢?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創作,是心靈療傷的旅程<------商業推廣、促銷 ?
    -每一個婚禮都有一條成長片段<------商業推廣、促銷 ?
    -深夜加油站遇見翻滾中的阿信<------商業推廣、促銷 ?
    -我最喜愛的創意婚紗照片 - 我常常在想 可以有另一種可能性嗎? <------符合香港版權及有關條例之規定?
    原版本:
    http://www.youcantbeserious.com.au/blog/2011/05/31/if-you-go-down-to-your-local-construction-site-today-youre-in-for-a-big-surprise/
    好似係咪有犯規呢? 請問呢, DCFEVER呢, 係咪有需要睇睇呢?
  • fivefly2525 @2012-02-08 01:15:26
    讀藝術的人本身就是因為不懂藝術才走去讀, 讀完後也並不一定懂得藝術 .............

  • n1g2t3d @2012-02-07 23:32:53
    @chuman1029 :
    作者的標題加入“創意”二字,但由於貫穿該批相片的一個概念完全是來自人家的創意。這不是抄襲是什麽?

    小弟讀的是本地大學,媒體相關的,現從事廣告。對這種事,看多了。你知道4AS 五十週年省靚招牌事件嗎? (http://www.admango.com/hkej/4a2.htm),你有看過海港城TVC 嗎?(http://www.designerhk.com/forum/post/672)
    對不起,件WORK 出左黎,冇人理佢商業唔商業,冇人會理會導演/攝影師係响度”分享一種拍攝方法“的,抄襲就係抄襲。抄左人地既野,再加响件WORK 度加上”創意“二字,就係罪加一等。

    你以响英國讀藝術自居,如果你睇我以上兩條LINK,都覺得佢地只係純粹”分享一種拍攝方法“,對抄襲指控都覺得係”non-sense of art" ,咁我只可以話所有人都唔識藝術得你識。讀藝術不代表懂藝術,又一次活生生的證明,讀藝術分分鐘藝術水平比一般巿井之徒還要低。
  • Chuman1029 @2012-02-07 16:03:28
    Terence兄,小兄現於英國讀藝術,敢叫你一聲前輩
    小弟真係鄧你唔扺,看到這些指你抄襲的留言時,小弟跟你一般愕然,香港人藝術水平不是這麼低吧?
    話你抄襲嘅果班人完全係non sense of art,非黑即白。
    根本睇唔到你呢篇文章嘅目的只係分享緊一種攝影方法,及鼓勵大家多嘗試不同拍攝方法
  • saladlove_1314 @2012-02-07 09:46:37
    「模仿」別人的風格、拍攝的手法與色調是很普遍的事 , 也是每個影師必經階段 , 可是以上的拍攝確是搬字過紙「抄襲」, 服色不同還能說「模仿」, 拍攝手法異同都講得通是「模仿」 , 但頭套卻與原著一模一樣感覺就算是「抄襲」(差在對新人唔係同一對) , 這樣攞明「抄襲」完說是「模仿」就有點掩耳盜鈴的感覺了~~「模仿」與「抄襲」怎也談不上「創意」?
  • Terence Pang
    @2012-02-07 08:03:40
    沒有什麼回應,有一本自己喜歡的書推介俾大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

    Jullia Cameron
    Letters to a Young Artist - building a life in art
    (台譯: 創作, 怎麼搞的)

    謝謝所有回應朋友。
  • n1g2t3d @2012-02-07 05:06:30
    請唔好將創意呢兩個字掛在咀邊
  • n1g2t3d @2012-02-07 04:58:50
    開口埋口都“老師說”,你是沒有自我思考能力嗎?

    你同個客有冇收錢,唔關我事。你所謂D 內容唔關REFERENCE 事,就係狡辯。

    什麽“角度、構圖、感覺跟參考的相完全沒有關係的“??? 唔通要燈光場景梳化服鏡頭色溫同埋個主角都係一樣先叫抄?

    你抄都唔係問題。請唔好將呢兩個字掛在咀邊,你把它污辱了。對是污辱,你把人家最私人的、腦子想表達的一點東西(即創意),一聲唔該都冇就強行霸佔,完事後還在沾沾自喜。你有見過強姦犯會將自己既惡行到處耀武揚威嗎?你就是在做這件事。
  • Kenji Angelo
    @2012-02-07 03:47:12
    抄唔抄, 同見唔見到樣, 根本就係廢話!! 客人影完出來覺得開心, 過癮, 係一個好正的回憶就足夠啦!!
    果D為挑戰而廢UP的人, 錢又唔係你俾, 你理得人點影者, 客人同攝影師一齊影左呢輯有趣的圖片, 客人覺得物有所值咪得lor!!
    用熊頭就話人抄襲, 咁用wideshot 來影, 去馬灣影, 去台灣影, 去中環夜影, 又或者用「花兒說」的風格來影又算唔算抄襲? 如此執著一D冇意思既事根本就係無謂的~
    影pre-wedding咪又唔係人地影乜你影乜, 最緊要係影得開心, 出來效果有趣過癮唔係已經好好啦咩? 有咩好拿來嘈?
  • fivefly2525 @2012-02-07 00:52:24
    我有一個疑問想問一問其他師兄, 在法律上其實達人是否算是侵犯版權呢 ??? 因為他的這輯相片是用在商業用途上, 雖然不知道有否金錢交易, 就算他沒有收受利益, 但已在社交網絡及dcfever 這類公開性場合出現, 會否觸犯法例, 創作持有人可以以法律途徑追討達人嗎 ???

    總之一句講晒, 複製絕對已經不算是創作的了, 不過複製達人你複製得這麼差就有點那個了, 本人有看過原創者那一專相片, 你能夠複製意念但不能夠完全複製當中神韻, 確實要更努力呢 !!
  • Chuman1029 @2012-02-06 21:07:37
    若果普羅大眾認為像Terence Pang呢類模仿係抄襲,咁簡單啲分類抄襲就有,明抄和暗抄

    明抄 - 個Artist擺到明就係話畀你知我是用了別人用過的方法,如很多人欣賞而模仿畢加索
    創造的新畫風,最後成為了一種主義-Cubism; 臨摹又可算為明抄的一種。明抄喺創作上其
    實好普遍,二次創作、三次創作主就來自「抄」了

    暗抄 - 創作上最可恥的行為,就是用了便人的方法,卻以原創名義推出,相信大家都明,
    唔洗解譯了

    在學術上,抄襲的定義就只屬後者
  • cowkmetyiu @2012-02-06 12:05:19
    你這些不是創作。這個想法不屬於你的。記清楚。
  • saladlove_1314 @2012-02-06 09:21:22
    公道地說,人像相片雖然千篇一律,但如果連「頭套」這「道具」也是與別人原著那輯相是一模一樣,無變化地去「抄」也抄得不夠高明,談不上創意。
  • vanvan @2012-02-06 03:03:21
    謝轉貼出處
    http://www.youcantbeserious.com.au/blog/2011/05/31/if-you-go-down-to-your-local-construction-site-today-youre-in-for-a-big-surprise/

    我只可以說
    原創作IDEA很好, 戴公仔頭的部份, 以作婚照來說, 平衡得很好
  • rakuten @2012-02-05 23:35:03
    好多人覺得係咪抄襲是觀點與角度問題, 我幫手POST返原圖出處, 讓各位自由定奪, 不再回應了, 謝謝:

    http://www.youcantbeserious.com.au/blog/2011/05/31/if-you-go-down-to-your-local-construction-site-today-youre-in-for-a-big-surprise/
  • Terence Pang
    @2012-02-05 10:36:34
    謝謝大家的留言,由於時間關係,未能遂一留回應,有關很多大家關心的問題,其實都是很重要的討論課題,本應好好回應,我希望簡單一點,盡量一次回覆大家,表達我自己的看法,當然,每個人都有他的觀點與角度,也應該有自己的想法,本著互相專重及理性的態度說一下。

    有些討論,有涉及到葉老師的教導,師父的確係我攝影的啟蒙老師,我自問未到他的境界,況且他還要去更高的境界去,我更加望塵莫及,不過,我有必要解釋一下我的想法,讓大家明白:

    1) 我不去討論"抄襲"了,這是個觀點與角度問題,要談一個月都沒有定案,我的想法是: 「這是一輯商業作品,應客人要求拍攝,是否看到面孔也是客人的選擇,而且「由於他們早前已經拍了另一輯婚紗照,所以,對於今次有機會讓人評論不知是否他們的婚照,他們完全覺得不是問題」(請參考文中),而且,這只是一輯相中其中的一部份,另一部份是看到臉孔的,所以最後我說了,「p.s 還想多看一些照片嗎? 可以按以下結連 (包括前半部有樣貌的及下半場熊仔主題的都有): http://terencepang.hk/ 」

    至於題材方面,我只用了兩個可愛的公仔臉孔作為今次工作的idea,而所有的內容,包括角度、構圖、感覺等等跟參考的相完全沒有關係的,我之所以把參考圖放上去,是因為1) 我非常專重別人的創作。 2)這個達人頻道的存在,就是希望達人能分享自己的經歷,至達到教學相長。供大家參考。

    老師常說:「大多的煩惱都是不必要的,只因我們在事情的上面,添加了太多的情緒。我認為對待每件事情的態度,都應該在過程中全力以赴,而不應該執著事情的成果,才能活出積極和自在的人生。」所以我也在積極學習中,除此之外,他常說:。理事情,不要先入為主,放下常規的包袱,靜心才看到事情的真相。」,我也希望能學習得到。

    有關攝影的,「攝影不單只是要拍得好看,還要有內涵,能帶出被攝者的內心世界。」這是我一直拍照的功課,有關於照片,老師說的「眼睛是靈魂之窗,反映到他/她們腦裡所想的東西,故我拍攝時會很強調被攝者腦海裡要想著一些東西,除非是你想拍攝出他/她們像一個沒靈魂的人的空洞感覺。如你想被攝者的照片能吸引人,最好叫他/她想著自己最喜愛的人,那麼眼神和表情都會完全不一樣。」,我是非常認同的,認識我的朋友,或有看我其他照片的,相信都知道今次這輯相,是唯一一輯完全看不到眼神的,至於能否帶出感覺,由看過的朋友自行決定了。

    大家可能好奇,為什麼要拍看不到眼睛的照片,因為,老師說:「做攝影創作不要怕錯,如果你第一天就要求自己不犯錯,只想追求完美,那會導致你在創作上綁手綁腳,完全失去創意的空間。」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張照片,是台灣有名的攝影師柯錫杰先生的,叫<盲母>, (可參考 http://epaper.pchome.com.tw/archive/last.htm?s_date=old&s_dir=20070924&s_code=0328&s_cat= ) 雖然母親的眼睛是看不見的,卻看到閃閃發光的眼神,令人非常感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套韓國電視(港譯:真的愛你),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y5UonQB9ZM / 7分30秒開始,當中有一段是啞女秀英穿著公仔服飾的,雖然沒有眼神,沒有樣貌,沒有身體讓人看見,卻有一種東西,叫肢體語言,讓我感受到她的喜‧怒‧哀‧樂,我想,這也許是另一種表達方法,我視之為挑戰,師父常常勉勵我們要夜下執著,學習到一些技巧之後,再學習放下,因為老師說過:「掌握高超攝影技術的方法是 --- 忘記它! 就好像呼吸一樣自然,才能充份把技術發揮至極限,而不會反而讓它妨礙您的工作。」

    我想說的都差不多了,我很喜歡看到別人的作品,我不是大師,我相信所有大師都有成長之路,也有好做對做錯的一天,所有,希望這裡百花齊放,能鼓勵多些朋友分享,才有進步空間,我也可以籍著分享,希望有一天能夠接近師父多一點。

    謝謝大家寶貴的留言,引用老師多一句:「攝影不是用口說的,必須要時常拿起相機,用心去拍,才能有所進步。」
  • sammyjack @2012-02-05 01:33:07
    婚紗照是給自己的一份結婚禮物,亦是一生人只會拍一次,當然是跟著自己喜歡的造型,自己喜歡的事情來拍攝!
    我覺得婚紗照並不局限於只穿婚紗,浪漫動作就叫美,反而這樣比起傳統婚紗照更為真,更為自然,整個拍攝過程也很開心!我支持!
  • 惡即斬 @2012-02-04 23:15:39
    感謝閣下對鄙人之回覆, 對於閣下之相片抄襲與否,鄙人毫不在意,只在此再引用人像攝影大師葉青霖 (今: 常霖法師)之言 : 「眼睛是靈魂之窗,反映到他/她們腦裡所想的東西,故我拍攝時會很強調被攝者腦海裡要想著一些東西,除非是你想拍攝出他/她們像一個沒靈魂的人的空洞感覺。如你想被攝者的照片能吸引人,最好叫他/她想著自己最喜愛的人,那麼眼神和表情都會完全不一樣。」
    觀乎閣下之相片,人物臉龐完全看不到,是否完完全全只是「拍攝出一個沒靈魂的人的空洞感覺」? 閣下作為葉青霖(今 釋常霖)的攝影徒弟,豈非背道而馳?
    要別人重溫「和諧論」之前,閣下是否應該先重溫葉青霖(常霖法師)對人像攝影之林林總總?
  • shinychan @2012-02-04 16:58:27
    婚紗攝影竟然遮掩了一對新人的樣貌, 完全是失敗之作...真替一對新人不值...呢對新人可謂遇人不熟了...當買了一個教訓算啦.
  • francophoto @2012-02-04 12:58:50
    抄不談,婚紗照片連兩位主角樣貌都交代唔到,別人都不知誰和誰結了婚,那麼緍紗照片影來幹什麼?
  • endlessmove @2012-02-04 02:56:33
    可能個客要求厘!
  • flyrods @2012-02-04 00:19:57
    我岩岩睇"那些在台北發生的事"trailer, 只想講句:"條片真的很差勁...."
    cameraman 真的很不專業, 像是一個中學生拍似的....一個本應該很好題材...
  • koffai @2012-02-04 00:08:33
    我最喜愛的創意婚紗照片 - 我常常在想 可以有另一種可能性嗎?
    原來是有的, 就是把別人的創意婚妙照片照抄, 那不就成了自己的創意作品嗎? 這真是別具一格的創意!
  • rakuten @2012-02-03 23:53:54
    "跟facebook平時看到的很不一樣", 咁即係只可以"LIKE" ?
  • yung2 @2012-02-03 23:53:03
    是有創意, 這是別人的創意, 作者也表明這創意不是自己的創意, 大家亦不用太敏感~
  • Terence Pang
    @2012-02-03 23:45:07
    很高興今天看見這麼多的留言,跟facebook平時看到的很不一樣,對於這些回應,我暫時沒有特別補充,不過,
    我想起了電視戲天與地中的一句對白: 「和諧,不是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句不同說話之餘,而又互相尊重。」

    哈哈,原來youtube有得重溫,又分享一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ptZWTwNiKY

    歡迎大家繼續留言,感謝。
  • waileung_yu @2012-02-03 23:13:24
    其實呢D相影做咩呢? 連樣都影唔到, 唔通咁先叫創意? 影番D靚D的人樣相, 再放上來比我學下野啦
  • icemen123 @2012-02-03 22:19:14
    一句創意便可以羞辱"婚禮"相片那留住重要一刻的回憶...那日後會否發展到一起"如厠"攝影才夠潮!
  • icemen123 @2012-02-03 22:19:14
    一句創意便可以羞辱"婚禮"相片那留住重要一刻的回憶...那日後會否發展到一起"如厠"攝影才夠潮!
  • rakuten @2012-02-03 22:03:27
    咁我去廸廸尼樂園叫人扮既米奇、米妮擺POST, 影佢地兩個合照, 咪可以返來同人講我和女朋友扮成卡通人物影完婚紗相? 呢招掂呀!
  • 惡即斬 @2012-02-03 21:04:06
    引自人像攝影大師葉青霖 (今: 常霖法師)名言 : 「人像攝影最重要是表現人的感情和內心感覺,那是按動快門時那一刻的真實。攝影師在拍攝時捕捉不到,事後無論怎樣使用後期電腦技術,也不能補救。」試問一輯相連被攝者的臉龐也看不到, 如何表現人的感情和內心感覺?師兄,請問你畢業了沒有?
    Terence Pang 
    @2012-02-04 00:03:59
    對於這個問題,我不能代表老師答,我都好想知,希望有機會問問他的意見,之前每次見到佢,我都重係話我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跟住佢又會講張cert其實沒有職業資格認可的,真是很頭痛的問題.... >.<~
  • reallyqoo @2012-02-03 14:56:20
    將抄襲對象放上頂真係聞所未聞...

    "雖然係"明抄", 不過要跳出原創既框框, 甚至想拍得比原創更好係幾考攝影師既功力同創意.
    支持!~" <----咁樣去合理化??
  • NY_Ming @2012-02-03 14:46:38
    可否告知熊貓頭在那可購買?!
    Terence Pang 
    @2012-02-03 23:46:05
    道具不是我安排的,聽說「淘X」有很多... :)
  • John Sing
    @2012-02-03 14:06:37
    "明抄都叫創意?"
    雖然係"明抄", 不過要跳出原創既框框, 甚至想拍得比原創更好係幾考攝影師既功力同創意.
    支持!~
  • initials @2012-02-03 13:44:12
    明抄都叫創意?
  • knoy0700 @2012-02-03 12:31:07
    用一些畜牲的面具摭起自己的臉龐,然後去拍一輯自己人生重要階段的照片,那真是一件另有一番意思的回憶。
Terence Pang 的其它文章
Adobe MAX 2014 流動平台 - Video篇 Terence Pang 作為職業攝影師,Adobe Photoshop 及 Adobe Photoshop Lightroom一直都係筆者最重要的搵食工具,我幾乎每天都會用它們來處理成千上萬的照片,不過,自從影像數碼近年以光速改變影像創意行業的規則,現在要處理的... (繼續閱讀)
紐約攝影紀行(一) Terence Pang 在剛過去的四月份,小弟出發前往紐約一個期待已久的攝影學習旅程,一直以來,由中學一年級父親送我第一部單鏡反光機開始,大部份時間都是從朋友、攝影工作坊及書本中自學的,所以,我心目中有兩個願望,第一、就是... (繼續閱讀)
編輯推薦
旅行的意義 Terence Pang 近年由於工作的關係,常常有機會到外地進行拍攝,工作完結後,總會安排逗留多一些時間,難得到外地一趟,可以到處走走,把自已也從繁忙的生活中,抽身出來,以旅行者的心態,去感受一下不同地方的生活狀態。 ... (繼續閱讀)
編輯推薦
旺角街拍那活兒 Terence Pang 我常常都會經過旺角這條街道,大概一年多前,看見有一個年輕人開始在這條街上用特別嘅即影即有相機,幫路過的途人拍照,好像每張相收取港幣$20一張,雖然我沒有幫襯過,每次路過我都會留意他很用心幫每一位客人拍... (繼續閱讀)
編輯推薦
全港第一部以攝影為主題的紀錄片《那些在台北發生的事》高清完整版網上首播 Terence Pang 恭喜發財!恭喜發財!今日係年初三赤口啦,可能大家都沒有出去拜年,留係屋企同屋企人一齊玩或者睇DVD,其實早係三年前同一班好鍾意影人像相嘅同學仔,出發台北一趟人像攝影之旅,我哋無聲無息咁將過程拍低,後來... (繼續閱讀)
編輯推薦
2013年新計劃始動:影像故事系列:Girl • Improvise (當下• 女孩) Terence Pang 很久沒有寫達人網誌了,如果你有看我上一篇《一張忽然發生的照片,向攝影大師何藩先生致敬》的話,有可能知道了我剛起動了一個全新的個人攝影創作系列,這計劃叫 「Girl • Improvise (當下• 女孩)」 這個... (繼續閱讀)
一張忽然發生的照片,向攝影大師何藩先生致敬。 Terence Pang 經過了數天連續工作,終於可以休息一下,星期一的時候,跟早前約好了的朋友,為我2013年最新的攝影計劃,當我的模特兒,計劃正在剛開始的狀態,現在還未方便透露,我們吃過午飯,在約的地點逛,跟朋友邊行邊說,很... (繼續閱讀)
編輯推薦
哎吔與呯嘭 (完結篇) - 祝大家媽咪節快樂! Terence Pang 非常感謝兩位美少女同學Bamboo及Gloomy的熱情參與,我十分驕傲,她們真的做到了完完整整十集以攝影為題材的四格漫畫,二個多月以來,她們縱然都有繁忙的工作,卻從來沒有怠慢過,也不用我去摧稿,每一個星期五前,...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