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歐盟國家法國正草擬管制商業攝影師在國內拍攝代表性地標建築物作商業用途,如果通過修例,這代表著什麼?就是外地攝影師和新人想再到外國拍攝婚紗照以代表性地標建築物作背景,都必需預先獲得批准拍攝許可證明才能進行拍攝,否則將屬違法。
其實每個攝影師都應該知道,到國外拍攝婚紗照都屬於商業攝影。是需要申請當地工作簽證才是合法拍攝。但早期時間從事海外婚紗拍攝的攝影師不多,所以對外國旅遊景點地區的遊客和當地人或當地攝影師都不會做成影響。大家都可以雙安無事的正常工作。
筆者在印象之中,日本的東京、輕井澤、北海道在7、8年前是相當受新人歡迎的地方,當地人看見新娘新郎在拍攝婚紗照還會恭喜他們,讚他們漂亮。但隨著愈來愈多攝影師都到同一個景點位置拍攝,從前十幾日才一對,現在一日十幾對,怎麼不會造成騷擾,有些攝影師更並不一定是很禮貌的時候,人們便會更覺煩厭。所以很快以前能拍攝的景點,現在都不能再拍攝了。
筆者在這一兩年慢慢的看到亞洲攝影師在愈來愈多城市都不受歡迎,其實不無原因,在景點拍攝,新人和攝影師總希望在婚紗照上只有兩個人,沒有其他人在相片裡,所以有些攝影師為能盡量做到這效果,便會對其他遊客或當然人讓開,但態度不一定是有禮貌。就算是有禮貌,但不多不少都會對遊客和當地市民做成不便。
第二個不受歡迎原因是不尊重當地文化,甚至破壞公物,例如好多攝影師都會走進當地的教堂的拍攝,但有些教堂跟本不讓人拍攝,又或不可用閃光燈拍攝,但有些攝影師不會理會,照樣在教堂內拍攝,有些更非常嘈吵,跟本沒有尊重當地文化,我看過最過份的攝影師在京都折斷櫻花樹枝,為的就是想新娘可拿著櫻花拍攝,有些攝影師更爬上櫻花樹上搖晃樹枝,希望能有櫻花落下的效果,這些行為都是自私而不顧別人的。
第三個原因是對當地攝影師造成影響,每個城市都會有受歡迎的景點,不論是海外攝影師或是當地攝影師都會在同一個景點位置拍攝,而國外攝影師都不太會懂得禮讓當地攝影師而令到當地攝影師感到不滿。阻礙他們正常拍攝。
筆者不只一次自己的blog或FB發佈造文章說到我們在到任何一個地方工作也好,旅遊也好,我們必須要尊敬別人和當地文化,以禮待人,因為我們的行為好與壞,並不只是代表你自己一個人的品德或形象,而是代表住你的國家和民族,這樣說一點都不誇張。希望大家以後到別的國家或在自己的城市遇到遊客需要幫忙時都要以禮相待,給別人一個好印象。
至於將會到海外拍攝pre wedding的新人們或攝影師,尤其在歐盟國家,建議最好申請當地拍攝許可,不要存在僥倖的心態,因為沒有人希望原本滿懷開心期待著的pre wedding之旅遇上任何不愉快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