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tephen
相機可以拍片,但不一定可以成為「攝錄機」(Video camcorder),強如可以拍 4K 超高清影片的 Sony A7S II,抑或在婚攝界有相當支持者的 Canon EOS 5D Mark III,其影片攝錄長度「最多」只有 29 分 59 秒,任你所插入的記憶卡再快、再大都好,見到「29 分 59 秒」這個 Magic Number 就一定要 Stop!原因是相機再「拍下去」,就會違反歐盟規定,要打入歐洲市場,各廠各派就只有「跪低」這條路!
其實,「跪低」也是跟錢有關的。歐盟之所以以「30 分鐘」作分水嶺,因為攝錄機所徵收的稅項較相機為高,為了以相宜的價格加入歐洲市場,傳統數碼相機就只好在攝錄時間上屈服,將可以 Non-stop「長拍」的功能讓路予「攝錄機」,這亦可解釋得到廠商直到今時今日都會推出用上細 Sensor 的低階 DV 機。
歐盟的規定不單止阻礙相機在攝錄功能方面的改進,而作為用家亦因「30 分鐘限制」這個問題而被迫將影片分段拍攝。最近有位名為 ma1co 的「相機黑客」以逆向工程方式,破解 Sony A 系列無反相機的 Firmware(溫馨提示:安裝非官方 Firmware 可能會令相機不能正常運作及喪失產品保養,大家在安裝前請權衡有關風險) ,令相機可以無間斷不停攝錄,而 ma1co 更表示他的「改機」方法適用於內置 Sony PlayMemories Camera App 的無反相機,故 A7 系列、A5100、A6000 及最新的 A6300 一樣可以衝破 30 分鐘的拍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