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 KWOK 於 2016 年 6 月 23 日 上載

向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作最高致敬(2)

祝願即將天降連場甘露為大廈降温
若上天無情
但必須堅持人間有愛
發揮民間智慧
用直升機在大廈屋頂距至少二百米處灑水 (在遠處灑水,可減低直升機產生氣流對大廈對大廈構成風險,避免鼓風機不良效應,在極高温環境下增加供應空氣助燃)
人命絕對重要過財物
在確定大廈內無人,無需急於在火勢未明確下安排消防員冒險闖入火場撲救,因現場的迷你倉用鐵板分隔,令温度急增,倉內又遍佈易燃物品,如梳化、電器等, 隨時引發閃燃

迷你倉失火,
倉內肯定無人,
沒可能有人被困在內, 因不可能有人自行在大門外上鎖,
故此情況下,無人需拯救。
大火焚燒已幾十小時,
兼且長時間灑水,
倉內財物必盡毁 ,
故此情況下,亦無財物需搶救 ,
故無需急於讓消防員冒險入內灌救,
因他們入內不用救人及財物;
只是救火。
但我亦同意救火是必須,
但應按不同階段用不同策略,
在不用救人及財物情況下,消防員可保留安全距離灌救,
審慎評估下才使用機械臂(建議消防工程師研發) 撞破大門,
讓室內攝氏幾百度蒸氣及氣流排出,雜物受氣流衝激四濺後,消防員才在安全情況下入内檢視。
同意要爆破大門滅火燼,但必須審慎評估在什麼階段下執行。
我認為應分階段在大廈外及大廈內迷你倉門外長時間先灑化學泡沬降温(因灑水滅火會升溫)才爆破大門絕對妥善恰當。
火熄滅,便會圍封大廈一段時間,大廈將會長期空置(因無人敢冒險入內,恐防鋼筋破損倒塌)等待拆掉重建
既然必會清拆重建,
何需太急進入火場爆門?
只需在安全距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内灑水降温,
安全情況下才爆破大門滅火燼。
火災撲滅後便應盡早以整体公眾利益清拆大廈,
絕對不可靜待讓它自然倒塌,
引致人命傷亡。
火倉內肯定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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