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別再Share Content Farm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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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弟的文章已經非首次被這些Content Farm所偷文(自己的另一專頁晞。觀影記事被偷得更誇張),非但沒有列明出處,更利用小弟,或一眾原作者的文章去賺取可觀的廣告費(原文在此:
goo.gl/vKeFXV)。有朋友曾接觸過這一類Content Farm公司,單靠這些「呃Like」及Share文章方法,公司廣告費竟能一個月達到40萬,而對方把伺服器設於海外,令原作者要作出控告都難上加難。基本上,你看見自己的文章被人無限Share,你根本不能做甚麼。這類Content Farm網站Share的人次,竟比自己正式授權的網站為多。

Content Farm其實是指一些單靠「偷文」來爭取Share及點擊率的網站,他們會在網路上搜尋最當紅的文章,略改標題及照片後便據為己用,甚至會作一些誇張渲染的「新聞」來騙取讀者點擊。此舉不單對原作者嚴重不敬,這些為求「呃Like」而作新聞的文章,更隨時引起社會恐慌、誤傳假新聞。可是,廣告商就是要看「點擊率」,管你內容從何而來。這些靠別人文章或作假文章來過活的網站,反因此能大賺一筆,收入源源不絕,多麼諷刺。

當中,如這個「大榴槤」便是其中一類Content Farm網站,小弟已不只一次文章被這裡偷了。

作為一個Facebook Page Manager,我已不止一次說過,如喜歡某個專頁、喜歡某個Page,請把設定轉為「See First」吧,在右上角Like鍵下「Post in News Feed」下揀選「See First」便成。否則,哪管你說得再美好的「我支持你」,實則在Facebook的惡法下,你根本連看都看不到。不時有讀者誤以為我早已「封筆」,只不過是Facebook阻止了文章的曝光率,除非你付錢。

反倒,這些「偷文」的賤狗網站,卻不需付出竟賺個盤滿砵滿,你所心愛的文章,可能正是你心愛的Blogger所寫,但你不會知道,還誤以為是這些Content Farm網站所寫。

或許我簡單談談Facebook的「玩法」。改制以後,哪管你Follower人數過萬,實際只有大約1,000人能看到,當中會按下來看的人,可能只有一二百人。

一篇文章的Reach要突破5,000,幾乎已是沒可能的事,昔日輕易能突破10,000更是天方夜談。對於沒有Manage Facebook Page,就個人Facebook而言,可能不會明白一個「Like」有多重要,只會覺得看得重「Like」的人,無非也是「呃Like」的港女、「收兵派糧」而已;對於一個Page Manager來說,一個「Like」不單是對自己的認同、更是你的文章能給多少人看到的機會;有更多的「Like」,正是曝光率有多高的象徵;如你沒「Like」的話,實際只得Follower 10%人數會看得到。這個「Like」,誇張點說,是突破Facebook的遊戲規則,沒有「Like」,再多的文章、再出色的產品、再精彩的營商計劃,都顯得紙上談兵。

不單單是我,若各位對自己喜歡的專頁,請把之轉為「See First」、對喜歡的Post,請不厭其煩給多一個Like,這個可能微不足道的舉動,對一些Blogger、一些新創業的朋友而言,是無價的支持,也可說是一個商機。

我覺得,這個簡單支持原作者的行為,不單是對Facebook制度的一個挑戰,更是趕絕這些Content Farm,尊重知識產權的一個方法。當然,我們不能單靠此去趕絕這些Content Farm,最少,是給原作者一個小小的尊重與支持。

若你能看到小弟這篇文章,我也要說聲,謝謝。

容我做個小小實驗,若閣下看到這篇文章,又看到這裡的朋友,可以不厭其煩花你大約十分一秒時間,按下一個「Like」嗎?我很想知道,到底不付任何廣告費下,到底有多少人看到這篇文章。

與其花時間去Share Content Farm文章,有心的人不妨Share此文,給其他朋友知道,到底甚麼是Content Farm、Facebook Page到底有甚麼「玩法」。

若你願意作這麼一個小小的舉動,小弟只能說句:無言感激。

「有故事的旅人」Facebook Page:https://www.facebook.com/360.days.in.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