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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Tsang、Pako Leung

攝影風格
J: 你喜歡什麼類型的攝影風格呢?
P: 也沒有特定的,不過我個人較喜歡黑白照,喜歡拍城市的,例如日本攝影師森山大道。
J: 我喜歡深思熟慮、精密佈置的方式、我的靈感多數是透過這渠道而獲得的。無須刻意營做,在日常生活中多些從不同領域質疑世界,尋覓多方面能夠觸動心靈的感 覺,增廣知識。但真正攝影時若能忘卻種種,作品便會跳脫到另一境界,真正屬於自己的風格我相信是從內省而來的。創作人需要站在邊緣看東西,尋覓不一樣的景 緻,不過正是不一樣,往往難分好壞對錯,心常常是在迷惑裡跳動。
P: 那你一定會喜歡的日本攝影師杉本博司的作品,我覺得他的劇場系列的概念很過癮。其實根本不用刻意區分好壞對錯,心只要著力於按快門的當下便可。
J: 在按快門的一剎,有時我真疑惑自己的意識是假,我是根本沒有自由意志... 當腦中湧現這種極端的想法時,我實在頗感無奈的。
觀者與作者
J: 作品的意義不會是單一的,觀者的解讀會因人而異,並隨著不同的條件,例如時代的背景、社會規範、道德標準而變遷。雖然是這樣,但美學總存在一定的普遍法 則,高調明亮的色彩會使人喜悅,陰暗的光線會產生悲哀,觀與賞的思潮中,人們自能尋覓平衡、秩序、明確,向宇宙的奧妙探索。
P: 普遍法則只是一個入門的,像觀賞指南的東西,要再進一步體會作品之時,就需要拋下手上的「尋寶地圖」,用打開了的心結合作品。
J: 觀者的心若再進一步去了解作者的生平、時代、信仰等,就會進入解釋循環的狀況,直至與作者產生一定的視界融合,觀者與作者之間的隔核距離的微妙變化,會不斷詮釋作品,意義也不斷擴散。
P: 其實我頗認同「作者已死」的論述。
J: 作品完成後,似乎就獨立擁有自己的生命了!

展覽的意義
P: 你認為搞展覽是必要的嗎?
J: 作品會在展覽的環境下成長的,但我反對為展覽而展覽,作品因檔期問題往往還沒達到水平就參展,這是忘掉藝術的本質,根本是本末倒置。我認為應該有了完美的作品才去計劃展覽。
P: 其實互聯網本身已是一個很好的展示渠道,創作者可與觀賞者作一定的交流,待認為作品成熟,才搞展覽,相片畢竟需要有一定程度大的尺吋展現於人前才夠力量推動思考。
J: 展覽本身就是一種分享的途徑,但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人的價值因資本囤積而提升,人類希望給精神價值一個價錢,藝術變成投機手段。卻忘掉精神的價值是人給予作品,並不會因你擁有作品就等同提升了您的精神。
P: 認同,最可怕的是藝術遠離了生活,而變成神聖而不可侵犯的「聖物」。其實「現代的複製手段可以摧毀藝術的權威性」(詳見《Ways of seeing》by John Berger),但我們可見拍賣視覺藝術作品的行情又創天價( Edward Weston的作品Nautile去年以$1,082,500美元成交,比估價高一倍有多),於是乎,藝術與「精神提升」的背後還是資本家手上的小玩意。
攝影的價值
J: 科研的發展加上攝影技術的普及,單憑純技術的雕鑿已很難達到匠心獨運的境界,攝影對我來說是探討萬物本質的轉化手段,我希望觀者能與我的思維融合在不同的境界遊走。
P: 攝影於我而言是一種自身的比喻,是由對流轉之世間的慾望建構而成的一張小小的網,網張開了,捕獲的卻可能是自己的時空碎片。
J: 我們每個人雖似是身處於相同時空,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眼睛,但我們看到的世界每個也是不一樣的,透過眼睛觀察世界看似是平常事,但我銘記伏爾泰的一句名言: 「平常的事情實在是不簡單的」,所以攝影其中一種重要的價值並不是源於優越別人而是來自攝影本身這種現今大眾化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