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tephen
Polaroid(寶麗來)最出名的當然是其即影即有相機和「方形白框」的即影即有相紙,不過自 Fujifilm 在今年初發表 Instax Square SQ10 即影即有相機後,「方形白框相紙」就再不是 Polaroid 的專利。由於「金蛋」被盜,Polaroid 當然不會坐視不理,要求 Fujifilm 每年課金數百萬美元的專利金;而那邊廂的 Fujifilm 亦不甘示弱,在美國入稟法院反告 Polaroid 之不當要求。
Polaroid 指出,Fujifilm Instax Square 的正方形即影即有的相紙外型跟自家的產品非常相似,而 Polaroid 多年來已就「方形白框」即影即有相紙註冊了多個不同的專利。Polaroid 在今年 3 月時亦稱:「除非 Fujifilm Instax Square 自行下架,否則我們無可避免地為了捍衛自己的智識產權而將此事訴諸法律行動……」三個月後,在 6 月份時,Fujifilm 再次收到 Polaroid 的律師信,表示他們需要就「方形白框」的即影即有相紙向 Polaroid 每年繳交數百萬美元的專利金!
Fujifilm 早在今年初就發佈用上正方形即影即有相紙的 Instax Square SQ10 |
另一邊廂的 Fujifilm 覺得 Polaroid 的要求非常無理,更覺得這是因為 Polaroid 在其產品銷售收益方面不濟,試圖透過「專利費」來獲得「方形白框」即影即有相紙的「剩餘價值」!故此,Fujifilm 就正式入稟美國法院,要求裁定 Fujifilm hi9「方形白框」即影即有相紙並不違反 Polaroid 的智識產權專利,並且要求取消 Polaroid 就有關「方形白框」即影即有相紙的商標。
上月底,Fujifilm 再下一城,推出可以接駁智能手機的 Instax Share SP-3 流動相片打印機,同樣支援 Instax Square 正方形即影即有相紙。 |
有網友覺得 Polaroid 作為即影即有的第一人,為自己的智識產權向 Fujifilm 討價還價並無不妥。不過,另一邊廂的意見就認為「方形白框」即影即有相紙只不過是「Square In a Square」,而 Fujifilm Instax Square 的相紙之白框闊度跟 Polaroid 亦不一樣,若然 Polaroid 要捍衛其「方形白框」設計,Fujifilm 大可不用「白框」,改用「米白色」或其他顏色的相框就不算侵權了吧!
來源: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