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Owen
絕大部分的電子產品都會在其身上標有獨立的產品序號,就好像人類的出生證明書一樣來識別身份,而當產品發生問題需要維修,甚至是大規模的回收行動時,產品序號就可算是最重要的憑證。有的相機品牌會將產品序號以鐳射方式刻在機身或產品上,有的就會用上貼紙,當然就會以前者更為耐用,對用家最有保障。
而日前在美國加州就有影友向 Sony 提出集體訴訟,指控 Sony 鏡頭上的產品序號貼紙太容易脫落,從而阻止用家在產品回收或保養期內進行維修時得不到應有的免費服務。原訴人 Joseph Musharbash 表示,即使是 Sony 最高級的 G Master 大師鏡頭亦只是將產品序號刻在貼紙上,而且貼紙的質素不好,位置也太差,在不斷遭到皮膚上的油脂和水份侵襲下,Joseph Musharbash 指出自己在頻繁使用鏡頭六個月後,「序號貼紙」就會脫落。在 Joseph Musharbash 的訟書更指,相對 Canon、Fujifilm、Nikon、Pentax 及 Zeiss 等其他鏡頭品牌,他們會將產品序號以鐳射方式蝕刻在產品上,像 Sony 用「序號貼紙」和將「序號貼紙」貼在接環附近,其實是非常容易脫落。Musharbash 聲稱若有 Sony 鏡頭被盜,小偷只需將「序號貼紙」移除就神不知鬼不覺,小偷更可以向下一任鏡頭買家訛稱「序號貼紙」因日常使用磨損而脫落,而不知有關的 Sony 鏡頭原來是一支賊贓。
在 Joseph Musharbash 提供的訴訟文件中包括其個人擁有的 Sony FE 16-35mm F2.8 GM 鏡頭照片,這支鏡頭曾經在 2019 年 11 月被廠商召回維修,無奈因為 Joseph Musharbash 手持的鏡頭之「序號貼紙」脫落,反而得不到當地 Sony 提供維修服務。是次的集體訴訟更指 Sony 違反了加州的不公平競爭法、虛假廣告法、消費者法律補救法,以及違反保證等。原訴人除了向 Sony 申索補償性賠償外,有關訴訟的律師費亦需要由 Sony 承擔。
究竟今次事件會否令一眾相機鏡頭生產商醒覺,更改在產品上標明序號的方法呢?
來源:PetaPix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