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ony

▲圖為中國媒體評測影片封面
中國網信辦近日發布規範,正式將「網絡評測活動」納入監管框架,明確要求相關內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與公平競爭原則,若涉及違法違規,將由網信與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一旦涉嫌犯罪,更會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規管範圍:由測試到評價
新規對「網絡評測」的定義相當清晰,凡透過測試、對比分析、專業檢測結果或使用體驗,對產品質量、功能、性價比等作出評價,並以圖文、短片、直播等形式在網上發布,均屬規管範圍。 但若只是消費者針對特定產品分享個人使用感受,則不納入該規範所指的網絡評測活動。
測試要求:樣本與標準須可追溯
規範要求,評測所用樣本必須是市面可購買的普通商品,且來源可追溯,不得使用為測評特別準備的物品。 若涉及功能或性能測試,必須委託具法定檢驗檢測資質的機構,並按相關標準或技術規範執行,同時保存樣本、數據、圖片及影片等紀錄,確保結果可回溯。
食品檢測更被列出更嚴要求,不得使用非標方法,亦不得測評無國家標準檢驗方法的項目。
內容邊界:禁止失實與抹黑
新規亦明令,評測不得以不同標準、不同方法比較同類產品,不得斷章取義引用檢測報告,不得透過貶低其他產品抬高自身測評對象聲譽,亦不得使用侮辱性用語或作虛假不實描述。 若內容僅屬主觀體驗而未經測試,發布時須清楚說明,並顯著標示「僅為個人體驗」或「主觀感受,僅供參考」等字樣。
商業推廣:帶貨須標明廣告
規範亦針對「評測式帶貨」作出限制。若透過網絡評測推銷商品或服務,並在內容中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相關內容必須顯著標明「廣告」。 同時,從事評測的組織或個人須核驗檢測機構資質及報告真偽,不得使用虛假資質證書或虛假檢測報告。
平台責任:加強審核
與處置網站平台被要求加強對評測內容的管理,及時處置違法違規信息,並受理相關侵權投訴。 監管層面則由網信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工負責,並建立線索移交、信息共享與會商研判機制,以提升執法效率。 這亦反映當局正加強網絡內容治理,將網絡法治與執法協調並進。
行業影響:灰色地帶進一步收窄
對長期依賴「實測」、「橫評」吸引流量的內容創作者而言,新規無疑提高了門檻。 由樣本來源、測試方法、報告真偽,到商業合作標示與內容表述,平台與創作者都要承擔更明確責任。 在監管愈趨細化之下,網絡評測將更接近專業資訊服務,而非單純的流量操作空間。
資料來源:cac
圖片來源:youtu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