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係寫明, 不得"copied, reproduced, republished, uploaded, posted, transmitted, distributed, modified, transferred, sold, displayed"
或
"any way commercially exploited"
人地都寫到咁明白, 告唔告得你入, 大家心照啦, 重有乜好拗? 你以為人多就可以歪曲事實啦咩, 係外國好多侵權case, 被人告入左最少都要賠一千幾百萬, 最後通常都係破產收場, d有錢佬明知收唔到錢, 點解重要告? 因為佢地知道如果蹤容呢d侵權行為, 損失係數以"億"計, 所以佢地遇到呢d情況通常都會痛下殺手, 唔會手軟!
近年來, 香港對板權法執得好嚴, 有d鋪頭幫人影印教科書, 都比人告到破產, 免費mp3, ftp, 唔係商業啦掛, 一樣比人告, 重上埋電視添, 重有正苦果個亞洲飛龍廣告俾一條科大友仔改左, 而家佢一身蟻, 正苦重考慮緊郁唔郁佢
你話改人地投資幾千萬美金既電影廣告有冇事? 自己執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