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林年代,所謂的戶外飛燈人像,其實絕大部分情況是憑肉眼視察現場光度,直接用相機的測光,而腦海會有一個大概數值,絕對是單憑經驗來操作。
數碼的出現,即視式 LCD,最讓外置「測光錶」直接淘汰成為了垃圾,「測光錶」更大的作用只淪為看來很專業的道具。
從菲林走到數碼,亦直接淘汰了一堆未能掌握新領域的老攝影師。當然可以說攝影觸覺 Art Sense 是無可取締,但終究最後衍生的是影像輸出,當後製技術已進化到無所不能的時候,攝影的定義便開發模糊,後製與否總會分列成對抗的兩派。
特別在【新聞紀實攝影】類別,求真是其核心之一,但其實某程度上,亦是被攝影師切割的畫面的一部分,即其想表達的內容,鏡頭內外,可能是不一樣的事實。事實上自從照相術發明以來,針對影像的修飾就沒有停止過,從底片中修調,光暗,切割,而相信絕大部分人同意的定義,是不能增加減小原畫面中的一切。
某些商業類別,如婚紗外景照,相片中的途人,以後製清場幾乎是付鈔客人所期待的事實。再到往後的什麼「美圖」app 的浮現,所謂的人像修圖,已然變了易容已不再是什麼秘密。
商業類別基本必然涉及後製或CG,商業就是有人付鈔對你有製作上的達成要求。我常打趣說,不收費才去做藝術家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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