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ic
纏繞攝影師 David Slater 多年的猴子「自拍」版權案,美國上訴法院週一作出一致裁決,當地版權法不允許動物提起侵犯版權的訴訟。
雖然 David Slater 與聲稱「協助」猴子入稟追討照片版權而上訴的善待動物組織 PETA(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於去年達成庭外和解,但負責審判的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The 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卻拒絕撤銷此案的請求。
法院認為,有必要裁定猴子是否有權狀告人類、企業或公司侵權,從而要求賠償及提出禁令。當中法官 Carlos Bea 在判詞中指,裁決說明「原告」猴子及所有動物都不是人類,在版權法下並不具法定地位。
法院還抨擊 PETA 的行為,指責該組織在假裝成為動物的「朋友」提訴訟,是瑣碎及沒意義。法官 N. Randy Smith 認為 PETA 將廣義權利的概念擴展至動物層面,但牠們不能與人類作語言溝通,難以了解牠們的想法及處境。
PETA 尚未決定是否會對裁決提起上訴,代表律師 Jeff Kerr 指,名為 Naruto 的猴子應該被視為照片「作者」及「版權持有人」,不應該因為不是人類而與其他人的權利不同。

▲ PETA 代表律師 Jeff Kerr
來源:PetaPix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