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ony
手機品牌聘用「打手」不是新鮮事,刻意唱好品牌當然開心,不過被抹黑也絕不手軟告到底。近日小米手機被惡意劣評,隨即告上法庭,最終小米勝訴,被告需要合共賠 3 萬人民幣,並要登報道歉。
根據公開的判決書指,事主在 2010 年 8 月 11 日,在網上購買了兩部小米 10 至尊版,於 8 月 17 大致發表兩個言論,用了此機一個星期,死機了七八次,玩手機時機身發滾起碼 50℃,充電速度雖然很快,但是耗費的電量也很快,兩個小時就沒有電了;另一條言論為手機質感一般般,續航不太好,用了一個禮拜了,發熱嚴重,很卡頓,拍照不清楚,充電慢,手機不防水。
法院指由於事主是在 8 月 16 日才收到手機,所以認定事主謊稱使用了一個星期,最終小米因此獲得勝訴。由於虛假評價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譽權,裁定十日內刪除京東平台所發的兩條小米 10 至尊紀念版評價,十日內在《法制日報》刊登道歉聲明,十日內賠償原告小米科技經濟損失 20,000 人民幣及合理支出 10,000 人民幣。
資料來源︰Antu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