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為何,攝影似乎特別崇尚法則,隨手Google「攝影法則」,便可以搜出一大堆。本來,稱得上法則當然「有番咁上下」,理論上只要一經熟讀,「咔嚓」一聲,佳作立成。然而實踐證明「法則用時方恨多」,太多的法則,應用起來往往使人不知所措。另一方面,不少攝影作品之所以被評為徍作,據說正因為能夠「打破法則」。那麼,到底應該依從法則,還是打破法則?如何依從?如何打破?何時依從?何時打破?
困惑未了,迷惘中又聞「唯一的法則是沒有法則(The only rule is that there are no rules)的玄妙答案,難怪不少拍友即使拍攝多年,依然對曝光、構圖等攝影基礎論理論感到一片模糊,對不上焦!
其實「打破法則」有甚麼稀奇,攝影從面世的第一天開始,已經是「打破法則」了。—— 可不是嗎?本來色彩繽紛的世界,一下子變成了黑、白、灰!
既然如此,攝光寫影亦不甘後人,打破「Learn the rules, and then break the rules」的「先學後破」構圖講學法則,反過來從「打破法則」開始,漫話攝影構圖。
先看一個疑似打破法則的例子:路旁隨拍的霧景。
為甚麼要選霧景?或者因為這是在秋天拍的霧景,雖然表面看不出來,但當中暗含不尋常的意味,與打破法則相類近;又或者,可以配合標題,模模糊糊的帶著疑惑。閒話少說,這照片看來中規中矩,普普通通,白平衡大致正常。
接下來用 Photoshop 改變色調,再略為調整反差 ……
「看!只兩度板斧,感覺截然不同,淒冷孤清逼人而來,打破了『保持正常白平衡法則』!」
「廢話!根本沒有人說過保持正常白平衡是法則。」
「判斷是否法則,要看有沒有人說過?」
「當然囉!你看黃金分割法,談構圖的必不會少。」
「那麼,在第一個人將黃金分割法稱為法則之前,它是否法則?」
「這 ……,大概不算 ……」
「現在我已提出了『保持正常白平衡法則』,那該可成為法則了吧?」
「這 ……,還未可以,因為認同的人太少。」
「數碼相機大都有自動白平衡功能,足以證明白平衡為人所重視。為何認為需要保持白平衡正常的人,會比認同黃金分割法的少呢?」
「這 ……,因為按照黃金分割法,拍出來好看嘛!」
「白平衡正常的照片不好看?」
「……」
筆者之見,如上文所述的改變色調,不應該被尊稱為打破法則。首先,假如保持正常白平衡不是法則,改變色調當然沒有打破任何法則。但即使它算得上是法則,改變色調,其實也沒有將它打破。因為那只是棄用「看起來較平常」的「白平衡法則」,而改用「令人感覺淒冷」和「有較強戲劇性」的「偏藍法則」而已。這就如某人有兩件款式不同的外衣,同一件穿了好幾天後,改穿另一件,並不表示他多了一件新外衣。真正的打破法則,或多或少要增添一些本來沒有的東西。
「打破法則」與「改用法則」,本質上有顯著分別,但不知為何在攝影構圖論述中卻經常混為一談。曾在網上看過一個論述 Break the ‘Rules’ of Photography(打破攝影法則)的網頁,當中有討論 Break the Rule of Thirds(打破三分法則)的,打開一看,示範照片是一幅以對稱法演繹的公路場景;即頗常見的,一條行車分隔線置於正中央,從近到遠至看不到盡頭的公路場景。假如這是打破法則,那是不是可以反過來,找一幅俯拾皆是的三分法示範照,然後對應寫一篇 Break the Rule of Symmetry(打破對稱法則)呢?
看罷該文,再看網頁大標題,竟然有所發現:原來標題中 Rules 一字被括上了引號。這倒是非常明智的舉措。
法則一詞在攝影中常被濫用,其中關乎構圖者尤甚,差不多凡是應用起來有效的方法,都被升格為法則,法則彷彿變成了方法的同義詞。於是,建議變了規定,指引成為法律,結果是:攝影新手對著大堆的法則無所適從;老手們卻是無時無刻地以身試法,── 由朝到晚「打破法則」!
幸而,要擺脫這境況無需出動「人大釋法」,只要根據「立法原意」,將法則還原為方法便可以了。但願從今以後,大家不用再花氣力去「打破法則」了。三分法就是將畫面分為三等份的構圖方法,對稱法就是將畫面上的形體作對稱安排的方法;各施各法,悉隨專便。
食咖哩魚蛋有很多方法;用竹籤,用叉,用手都可以,毋須「打破法則」。
採用對稱法構圖,並沒有打破黃金分割法則;斜線構圖,沒有打破水平線法則;又直又曲的線條,沒有打破曲線或直線法則;偏暗的曝光,沒有打破正常曝光法則;…… 賣電器賺錢的豐澤,也沒有打破賣體育用品賺錢的馬拉松法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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